2005年9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无赖上路“执法”“打黑”打出两罪
  打黑除恶是指国家政法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种执法活动。而最近在嘉善县,却有两个人因“打黑”把自己打进了看守所。
  上海市金山区的无业人员陶某、陆某经常到毗邻的嘉善县寻找“发展机会”,曾坐过女司机蔡某驾驶的无营运证的千里马轿车。因其“价廉物美”,陶某两人对蔡某的“黑车”印象颇深。今年8月,因为手头拮据,苦思冥想之后,头脑活络的陶某想起了女司机蔡某,于是对陆某说:“要么把那个黑车女司机骗出来,去‘弄’她一下,也算是‘打黑’,叫她哑巴吃黄连,她是不敢报案的。”陆某一听连声叫好,于是两人便策划了具体的“打黑”计划。8月8日晚上,陶某和陆某在嘉善宾馆门口唤来蔡某驾驶的黑车。当车行至嘉善县惠民镇曙光村一段漆黑无人的村道时,陶某、陆某强行控制了汽车,拔掉车钥匙,并冒充运管所工作人员进行“执法”。陶某驾驶该车开往上海,后又掉头开往嘉善。在路上陶某、陆某要蔡某拿出5000元钱“私了”,说不然就将你送交上海石化运管所罚款一两万元。见蔡某现金不多也没有银行卡,两人就抢了她的500多元现金,还“暂扣”了行驶证,并要求蔡某第二天凑钱赎回行驶证。事后,蔡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。
  第二天下午,陶某、陆某连续给蔡某打电话索要余款,约定在嘉善宾馆交钱赎行驶证,蔡某说钱不够,两人同意给她“优惠”至3000元。当晚陶某应约到嘉善宾馆取钱,因发现情况异常而仓皇逃窜。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陶某、陆某两人最终未能逃脱。近日,嘉善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陶某、陆某。(徐煜)